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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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LRW 来源:质检总局 阅读:313
    

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审批工作

    按照2007年改革完善国家免检制度的工作要求,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9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国家免检制度有关具体实施工作,明确职责任务,规范程序条件,加强免检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免检工作有效性,总结多年来免检制度实施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印发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对各级质监部门在免检工作中的职责;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的原则、范围及程序;申报免检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申报、审定的程序;免检证书和标志的形式、内容、使用、变更;对获准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等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规范了各个环节的工作用文书。

    同时,为了体现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政府,提高免检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监管的效能,更好地规范和指导企业申报,细化对企业的服务,确保免检工作的质量,今年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首次对今年开展免检的55种产品(29种到期复评产品和26种新增产品)分别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对申报企业所申请的产品申报条件、申报书填写的规范、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将通过今后逐步完善各类产品的《免检申报细则》,建立一套完善的申报细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