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食品中铝含量超标事件频频发生的状况,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食品中铝残留量检验的通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根据这一精神,我省质监部门将在油炸食品、水产品、饼干、膨化食品的发证检验中,把铝残留量列入发证检验项目,并参考GB5009.182-2003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标准进行判定。 据了解,食品中出现铝含量超标主要原因是超范围、超量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钾明矾)和硫酸铝铵(铵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硫酸铝钾(钾明矾)和硫酸铝铵(铵明矾)可用于油炸食品、水产品、豆制品、发酵粉、威化饼干、膨化食品、虾片食品,最终产品铝的残留量要≤100mg/kg;《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也规定,面制食品中铝含量要≤10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