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细致入微 -- |
| 作者:付国进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12 |
| 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跟钱、物“打交道”,往往给商业贿赂问题留下了“祸根”。5月18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为让全省质监部门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远离商业贿赂,该局将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从“细微”之处治理商业贿赂。 省质监局明确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行政许可、认证评审、检验检测、执法稽查、名优推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没有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利用掌握的资源接受或索取贿赂的问题;掌握一些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对发现的不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 据了解,省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特别是加强对行政审批、备案注册、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优推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奖惩兑现机制。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会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做假账行为。同时,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并加大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到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掌握和慎重对待发现的案件线索。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行政单位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要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