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循环经济研讨会上,跨国公司纷纷到场,国内企业却集体缺席,是技术落伍还是管理缺位? 同是电子企业 亮出两副面孔
编者按:有两种现象可以比对:截至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专门规范电子电气产品回收及处理的法律;而同时,我国每年平均报废电冰箱4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600万台…… 在上海召开的“推进建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循环经济体系研讨会”上,西门子、IBM、索尼、松下等跨国公司纷纷到场,国内一些电子电气企业却几乎集体缺席! 即将于2006年7月1日生效的欧盟指令,对我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影响巨大。但是,中国的电子企业却“处变不惊”,是技术落伍还是管理缺位? 从美国的SA8000体系到欧盟的ROHS指令,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显然,企业已经不再单是自己的企业,而更是社会的、全球的。从这一点来讲,当务之急的是,需要管理思维的置换。 时不我待。针对欧盟的ROHS指令,本报今日特推出这篇报道,希望引起企业警醒。
一部手机引发的思考
“五一”黄金周,中国电子工程院的一位高级工程师出差到上海参加信息产业部的循环经济会议。会议期间,他购买了一部手机。之所以选择这部手机,很大程度是因为该品牌手机参加了通信行业的“绿箱子环保计划”,在这部手机的外包装上还印有显著的环保标识。 2005年底,中国移动通信、摩托罗拉和诺基亚3家企业自发组织了“绿箱子环保计划”,在全国40个重点城市回收废弃手机及配件活动;活动一期共回收废弃手机及配件将近3万件。2006年4月18日,就在信产部此次会议召开的10天前,上述3家企业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布波导、LG、联想、NEC、松下、厦新等6家手机生产企业加入“绿箱子环保计划”。 “通信行业开展这个环保活动,率先在国内探索废弃产品的回收机制,将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相关立法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上海的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废物管理处的钟斌这样评价。“如果我不是代表官方立场,而是代表一个普通的环保人士和消费者,我号召大家用脚投票,为了中国的电子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回收,都去买参加活动的企业的手机。”他幽默地说。
中欧“指令”不尽相同
即将于2006年7月1日生效的欧盟指令(ROHS),对我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影响巨大。中国也出台了相应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环保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会签的《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改委制定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环保总局出台的《废弃家电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中,《管理办法》已经于今年2月8日颁布,并将于2007年3月1日施行。作为中国7个核心部委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并联合发布,《管理办法》被国内外视为中国的ROHS指令。 信息产业部黄建忠处长是这样解释两者的不同:“欧盟指令的调整范围是使用交流电1000伏特以下,直流电1500伏特以下的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管理办法》调整的产品对象是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和军工产品除外)。适用范围是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和进入市场之前的行为。” 他同时认为,《管理办法》采取了“两步走”的步骤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第一步,所有产品要自我声明,在进入市场时候需要标注有毒有害材料名称与成分、安全使用期限、是否可回收的标志,然后进入市场之后再进行管理;第二步,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将被禁止或限制使用六种有毒有害材料,这些材料将被纳入3C管理,通过市场准入管理来控制污染。”黄建忠说。
生产者责任剑指企业
在这次上海会议上,争论得比较激烈的一个字眼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因为这意味着企业要负责自己产品在经历了生命周期之后的回收处理,企业因此要多付出一定的费用。 “其实就是污染者付费,将环境与资源费用计算到产品成本中去,从根本上反映了产品的真实价值,解决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王景伟教授这样认为。 来自百盈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师陈明晋也赞成上述观点。经过对中国台湾、日本、美国、欧盟等地区处理电子垃圾的政策以及管理方式进行研究,他认为,生产者责任延伸是解决电子废弃物回收流程中重要的经济推动力,政府制定明确的规则,并实施查核、取缔、辅导的工作,营造一个公平的产业发展环境,废弃物资回收也自然而然就会形成良性循环,回收渠道、回收处理厂才会有利可图,生产企业也会致力于开发易于回收的绿色产品,各方才能实现多赢的可能。 与学术界热烈拥护不同,来自国家管理部门的意见则要谨慎许多。“关于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理论薄弱、实践经验匮乏,另外,我们的社会基础与发达国家不同。”环保总局的钟斌做出上述判断,“我国电子电气产品废弃后,主要通过小商贩重新进入流通领域,或者翻新再使用或拆解利用,而不是像国外作为生活垃圾抛弃。” 钟斌表示,该理论的出现,为政府转移废弃物处置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力的理论工具。但是,“我国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电子废弃物的收集问题。我们国家的国情也决定,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应该更注重通过生产者的参与和承担责任,建立规范的回收体系。”
跨国企业提前应对
由于直接关乎企业将来的利益,因此,诸多跨国公司都派出代表参加,积极加入了4月27日成立的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下属的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工作委员会。他们还就企业在应对欧盟与中国的环保指令上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策,和与会代表交流共享。 惠普公司环保事务经理江惠樱认为,政府干预越少越好;生产者参与范围包括所有的生产者,所有不同的贩卖行为(网络、邮购、零售商店),对生产者责任应该架构在实质的办法上,而不是以缴费为基本。“让企业预付基金产生的问题是,对零售商产生额外的负担,对不同的销售模式产生不公平的费用,对生产者不公平,缺乏对生产者的鼓励。对回收再利用的系统应该留有弹性,对零售商不应该产生太多障碍。”她同时介绍了惠普实施的全球伙伴回收及再循环计划,让惠普的企业客户可以以环保的方式,弃置电脑产品。“这项计划旨在回收停产的HP电脑和非HP电脑以及打印硬件产品,诸如扫描器、传真机、显示器等。按照目前的情况,估计在2007年前可以回收废弃电子产品与打印耗材10亿公斤以上,相当于40万辆轿车的重量。” 来自荷兰飞利浦电子集团公司的李英博士介绍了飞利浦绿色设计实施方案。西门子、IBM、索尼、松下等国际巨头的代表悉数到场,并和国内部分电子垃圾回收企业进行了密切磋商。然而,记者却发现,国内电子电器企业却集体缺席。 “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认识不到未来的欧盟指令以及国内的管理办法会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更不知道在国家政策制定酝酿的过程中积极参与,为自己企业赢得利益。”一位与会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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