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
--
作者:ZLRW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380
     

    从1月7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海口保税区,这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之后的第四个综合保税区,也是目前唯一的省会城市综合保税区。

    据海口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综合保税区是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功能、政策与保税港区类似,被称为“内陆保税港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

    据介绍,海口保税区1992年10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3年4月13日经海关总署验收正式封关运作,规划建设面积1.93平方公里。经过十几年的开发建设,引进了海马汽车、韩国三星光电子、金盘电气、中和药业等100多家中外企业,形成生物制药、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和机电加工四大产业群,为海口及海南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远离货运港口和区内发展空间不足等原因,海口保税区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打破制约瓶颈,进一步办好保税区,推动海口乃至海南的发展,海南省委第五次党代会做出了关于“实现海口保税区易地发展,形成琼北地区发展的新动力”的决定。2007年9月28日,海南省政府开始向国务院进行申报,并果断提出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的设想,最终获得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