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立建筑业特困农民工医疗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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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LRW 来源:北方网 阅读:119
     

       9月10日,记者从天津市红十字会获悉,该会和市建委共同建立建筑业特困农民工医疗救助基金,实施对特困建筑业农民工医疗救助。

        随着本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外省市农民工进入本市参加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建筑业的重要力量。为了使农民工病有所医,伤有所保,本市正在逐步推行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使农民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建筑业特困农民工医疗救助作为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补充,以社会救助的方式帮助建筑业特困农民工缓解大病医疗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农民工的健康水平。

        建筑业农民工大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包括四类人群:受雇于本市或外地进津建筑施工企业,在津工作期间身患重病的农民工;农民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建筑业农民工;患病建筑业农民工在一年内支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4万元,因欠费已被迫停止治疗或无法正常结算出院的;建筑业农民工在本市指定医院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和住院治疗的(指定医院为各区县卫生局所属二级医院和全市所有三级医院)。符合以上条件的建筑业农民工可申请基金救助。

        凡属于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解决)、因第三者伤害而造成的医疗费用、因参与违法活动造成的医疗费用、在原籍已查明病情在津就医发生的费用,不纳入此基金救助范围。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业农民工,向受雇单位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并将在此期间的医院诊断证明、所发生医疗费用的单据,及农民工原籍镇(乡)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证明和其它有效文件,农民工与建筑业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一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市红十字会。经初步审核、合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市红十字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救助款全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