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 |
| 作者:ZLRW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 阅读: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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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香皂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香皂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山东、广东、贵州、广西、重庆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32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6%。 此次抽查依据QB/T2485-2000《香皂》标准及相关的标准,对香皂产品的包装外观、皂体外观、气味、干皂含量、水分及挥发物、游离苛性碱、氯化物、总游离碱、乙醇不溶物、水不溶物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较好。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干皂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干皂含量是衡量香皂中有效成份的一项最重要的理化指标,干皂含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到香皂的去污能力和护肤功能。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干皂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 2、个别产品氯化物含量超标。QB/T2485-2000《香皂》标准规定,香皂产品中的氯化物含量应小于1.0%。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氯化物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氯化物含量超标会导致香皂品质下降。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香皂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