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质监局查获一无证生产加工塑钢门窗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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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规处 来源:福建质量信息网 阅读:173
     

  塑钢门窗是列入国家严格控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塑钢门窗的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加工。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莆田市局稽查大队在城区中兴花园1号楼某单元房内查获一无证生产加工塑钢门窗窝点。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3名工人正在制作加工塑钢门窗,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塑钢门窗加工点并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工设备极其简陋,未按有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进行产品检验,存在着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906.6平方米的劣质塑钢门窗,货值1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