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桐乡出台五大工程激励政策推进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 -- |
| 作者:嘉兴市局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 阅读:129 |
| 近日,桐乡市委市政府专门制订印发了《关于2007年全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委〔2007〕10号),在统筹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基础上,出台“五大工程”的激励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实施“百家工业企业培育工程”(2006年――2010年)。按照竞争入围、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优胜劣汰的原则,着力培育10家大企业大集团,提升20家传统特色企业(其中10家精品名牌企业),壮大30家新兴行业企业,扶持40家创新成长型企业(其中20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其中精品名牌企业按企业当年实际入库增值税、所得税与上年相比增幅5%以上部分的40%补助企业,逐步培育发展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品牌质量优、带动作用明显的新型工业重点骨干企业。二是实施“精品名牌推进工程”。对新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政府奖;获得国家级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政府奖;获得浙江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政府奖,专项用于品牌宣传;对新获得嘉兴市、桐乡市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市政府集中宣传。三是实施“品牌农业扶持工程”。对获得省级、国家级农博会名牌农产品称号的分别奖励0.5万元和1万元;对通过ISO等国际标准体系认证的每项奖励1万元;对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四是实施“技术标准创新工程”。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对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起草的产品标准被认定为国家标准或全国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10万元的政府奖。五是实施“企业品牌扶助工程”。加大企业品牌培育力度,对列入“精品名牌培育工程”的企业,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对按照销售收入征收的税费(除增值税、所得税)与上年相比增幅5%以上的市留成部分补助企业;在品牌策划、品牌形象设计、品牌代言、品牌推广等品牌建设活动中的相关费用,经审计给予企业品牌建设投资金额5―10%的补助。 (嘉兴市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