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发布关于射频辐射的法规
--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阅读:93
     


  2006年12月12日,肯尼亚标准局(KEBS)发布关于射频辐射的法规KS 1847-1。法规规定了在3千

赫兹至300吉赫频率范围的射频(RF)电磁场对人体的辐照限量,以防止不良的健康影响。这些限量

是根据对整个人体或人体的一部分的基本辐照限制限定的,并且还提供了推理出的相关参照标准,

作为说明符合这些基本限制的实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