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监部门将对企业质量信用实行分级监管 -- |
| 作者:付国进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51 |
| 11月18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健全失信惩戒制度。质监部门将对企业的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出口检验等方面实施信用监管,以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产品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企业质量信用要分等定级 据介绍,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指标主要由质量、计量、标准、认证、出口检验方面的指标构成。根据企业质量信用指标反映的不同情况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分为A、B、C、D4个等级,分别代表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 失信4级信用程度。 守信(A级)标准的规定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原则,企业质量保证、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健全且有效运行,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具体指标为:企业依法设立满3年,且3年内无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产品按明示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查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不对外提供虚假数据和进行虚假宣传,当年无属于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不合格项。 基本守信(B级)标准的规定是,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信誉较好,企业质量保证、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健全,基本能够兑现质量承诺。具体标准为:企业依法设立满2年,且当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产品按明示或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查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不对外提供虚假数据和进行虚假宣传;能够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及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不合格项。 失信(C级)标准的规定是,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质量承诺未兑现记录,但未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企业。具体标准为: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当年内发生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产品质量不稳定,监督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出口企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低于100%,产品低于企业明示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广告、对外提供虚假数据和进行虚假宣传,但未造成较大的危害和损失;未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及索赔和退货,发生过质量不良而导致的一般事故;不能按明示或承诺的服务条款进行售后服务;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发生严重不合格项。 严重失信(D级)标准的规定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由于企业质量责任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的企业。具体标准是:企业无法定资质或法定资质有效证件失效;企业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要求,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当年连续2次出现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有严重不合格项目或未经监督检验出厂;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广告、对外提供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造成重大危害的;产品无标准生产或不按标准组织生产;有严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吊销行政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严重违反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不能提供售后服务。 监管措施分级制定 据悉,在企业质量信用监管上,质监部门将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基本守信企业将以激励和帮扶为主,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将建立惩戒与淘汰机制。 其中,对A级企业,将加大扶持和保护力度,减少日常监管频次。对于符合条件的产品,在企业申请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质量管理奖励、出口免检等质量奖励时优先推荐。并加大打击假冒行为的力度,切实保护守信企业及其产品的声誉。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的年度监督检查中,依照有关规定免予实地抽查。在“大通关”、“绿色通道”、“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中将优先办理,快速核验,促进出口。同时,根据企业自愿原则,对评价确定为A级企业进行公示,以促进企业诚信生产与经营。 对B级企业,将根据其质量信用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监管和服务。鼓励和帮助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信用水平,早日成为守信企业。 对C企业,将列入监管重点,及时指出企业的失信行为,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帮助和监督其尽快整改。对于已经获得质量奖励和享受质检部门扶优扶强政策的企业,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撤销或暂停。同时,将加强质量失信企业的风险分析,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进行预警或黄牌警告。还将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稳定产品质量,提高信用水平。对于出口失信企业,在出口检验监管中将严格审查。 对严重失信企业(D级),将实施信息披露与淘汰。主要是将D级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情节;严格禁止不具备资质的企业生产和销售产品,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将在政府领导下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