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 --12城市商品住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诚信度和配套服务最让人闹心 |
作者:育铭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90 |
据中国质量报消息, 2006年10月~2007年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青岛、厦门、深圳、杭州、武汉、成都、西安12城市消协组织对218个普通住宅小区、楼盘开展了“商品住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商品房销售环节透明度、售后服务和物业管理满意度最低。 价格不透明 销售人员讲解不可靠 12个被调查城市消费者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66.55,其中,对手续办理便捷性的满意度指数相对较高,而对销售价格透明度、销售人员讲解全面可靠性的满意度指数稍低(图一)。 由于住房涉及诸多因素,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缺乏诚信的开发商很容易利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操控市场价格,如一些开发商将楼盘开发出来后却不急于出售,而是待价而沽,造成楼市短缺的假象,诱导消费者不理性购房。 公共设施落后停车不方便 消费者对所在城市商品房规划设计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67.26,其中,房屋通风采光和户型设计满意度相对较高,小区公共设施和停车场的满意度相对较低(图二)。特别是公共设施不全或缺乏、停车不方便已成为多数小区规划设计的败笔。 物业收费不透明标准随意定 消费者对商品房物业管理各方面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70.92,其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和收费透明度的满意度指数水平较低(图三)。对比各城市的状况,天津和厦门满意度指数最低,在60以下。 目前,物业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6年涉及物业管理的投诉居服务类投诉增幅之首,消费者对物业管理中的加价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反映强烈。产生纠纷的原因,有物业管理本身存在的问题,也有物业管理范畴之外的问题,其中,物业管理公司少服务、多收费、收费不透明等问题较为集中。 反映问题不方便 处理结果不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近1/3的消费者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商品房质量问题,而他们对投诉或反映情况的方便性评价一般,满意度指数为64.81;对反映或投诉后的处理结果不满,满意度指数仅57.10,其中,13%的消费者对处理结果非常不满(图四)。 图四:消费者对投诉结果的满意评价情况 消协建议:设专门机构解决商品房投诉 中消协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整体诚信状况的评价较低,主要表现在商品房价格不透明,广告宣传真实性较低,特别是开发商广告宣传内容普遍难以兑现的情况严重。为此,中消协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对于发布虚假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引导,促进开发商诚信意识的普遍提高。希望开发商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的有效衔接,希望物业公司主动公开收费标准和收支情况,为消费者提供规范化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