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财政补贴企业品牌建设百万元鼓励推销“名牌” -- |
作者: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来源: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 阅读:212 |
为鼓励中国名牌持有企业全国推销自主品牌,淄博市出台《淄博市企业品牌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淄博市将拿出数百万元,建立品牌发展资金,并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奖励等形式,支持企业进行品牌建设。 新办法表示,淄博市建立的品牌发展资金将通过奖励和补助的形式,支持企业自主开展中国名牌创建、宣传和争创工作。凡是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将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鼓励中国名牌持有企业宣传自主品牌,对其在国家级新闻单位以及收视率较高的省级电视台用于该品牌实际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分档给予补助,其中对年广告宣传费用10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20%—30%(均含)、30%以上两档,分别给予6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对年广告宣传费用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20%—30%(均含)、30%以上两档,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对年广告宣传费用300万元—500万元(均含)的,按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20%—30%(均含)、30%以上两档,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