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局规范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质监” -- |
作者:三明质量信息网 来源:福建质量信息网 阅读:276 |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将乐县局结合实际,对各项行政事务进行全面公开。 该局在公开中做到“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公开内容。规定全局行政执法等内容必须实行公开。二是规范公开时间。做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长期公开;对年度工作目标进展、财务开支情况做到定期公开;对重大工作,政府采购,干部任免使用等敏感问题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送审制度,先由各股室所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主要领导审核,送县效能办或本局公开栏公布,做到公开后,注意收集、整理、处理、反馈群众意见。四是抓好公开反馈。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下企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及公布举报电话等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增进政务公开的实效。 同时,还专门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服务指南,编印成册发放给企业,并实行工作导办、督办制度,一楼大厅设置监督台,对每个工作人员的照片进行编号上墙,悬挂工作流程图,公开审批事项、程序、条件、时限、监督渠道和举报监督电话,强化全面质量管理,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岗位工作、规范办事“线路图”和时间表做好工作。 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全面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简化工作流程、公开工作程序,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真正地做到了工作、办事提质提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