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4、自愿从事质监工作,具有为江苏质监事业发展的奉献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4月21日至1989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 7、在职人员必须具备2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7年全省质监系统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事网(www.jsppd.gov.cn) 江苏质监信息网(www.jsqts.gov.cn) (二)报名地点 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一楼大厅。报考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也可在所属地级市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详细地址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07年5月1日至2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4点)。邮寄材料报名至5月7日截止(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805室,邮编:210008。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全省质监系统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好的《江苏省质监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登记表》应预先按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的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就近就地自选笔试地点,领取报名确认单。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开考比例为3:1,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等于3人方可开考。 (二)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涉及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英语、计算机应用、判断推理等。 (三)笔试地点:笔试分别在南京、徐州和苏州三地设置考点,考生按所选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时间为2007年5月20日上午。考生应于5月19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凭确认单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熟悉考场,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博士研究生报考可免予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不受1:3确定面试人数的限制,并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www.jsqts.gov.cn)上进行公示。 (六)面试按照各事业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考生毕业时不能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当职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并报主管局批准后实施。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012029 联系人:许晓斌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5012034 联系人:葛晓末
附件: 1. 江苏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 各市报名点及各考点领取准考证地点详细地址.doc
3. 江苏省质监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