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免检产品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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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iaofan 来源:《质量与消费》专刊 阅读:185
     申报免检产品常识
免检工作职责分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第十六条规定:“列为免检产品的目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具体而言,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国产品质量免检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免检工作的具体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责:1.确定并公布开展免检产品类别目录。2.对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通过并汇总上报的申报产品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免检产品。3.对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向社会公告,并颁发免检证书。4.组织对违反《免检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企业进行处理。
省级质量技监部门的职责:1.受理企业提出的产品免检申请。2.对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3.对经书面审查后通过的产品进行汇总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国家质检总局。4.对获得免检证书的产品组织进行监督管理。5.组织调查处理用户、消费者对免检产品质量的申诉和举报。6.对《免检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产品进行处理。
市县质量技监部门的职责:1.在本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组织下,参与对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2.受理用户、消费者对免检产品的申诉、举报,并及时向本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移送或报告。
免检产品目录的确定 
确定免检产品类别目录是整个免检工作的第一步。为了使免检工作有序进行,避免一哄而上,《免检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每年一季度公布本年度实施免检产品的类别目录。
    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原则
1.治乱减负原则:实行免检制度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因此,开展免检工作的产品应当是列入国家和省级质量监督重点目录,并且是企业反映重复检查多的产品。2.扶优扶强原则实行免检制度是国家对那些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和名优企业而采取的一项鼓励政策。因此,确定免检产品类别目录时要考虑该产品的生产企业是否有一批名优企业、大型企业。3.引导消费原则免检产品类别目录尽量选择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消费类产品。
 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和发布程序
1.每年1月底前,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上述原则,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当年开展免检工作的产品建议目录。2.国家质检总局汇总各省的意见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于每年一季度确定当年度开展全国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并提出相关要求,向社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