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成因及治理原则 -- |
作者:张琢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阅读:73 |
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是 为什么当今食品质量安全会成为老百姓时时担心的问题?为什么会引起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 度关注?当务之急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要冷静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努力寻找破解问题的办 法和措施,目标就是使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的几个原因 (一)法制不健全,标准滞后 法制不健全导致不法生产者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是处罚力度不够。被处罚者认为只要花钱 就可以买错误,只要花钱就可以再犯错误,不法生产者的违法成本太低。法制不健全的另一个层面 是存在执法者的自由裁量度问题。执法者如果执法严格,秉公执法,那么就能达到预期的处罚效果 ,否则会造成许多问题。二是效果有限,往往形成“违法-处罚-再违法”这样的恶性循环,铲除不 了违法根源。 另外,部分食品安全标准严重滞后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往往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之后,才发现标 准缺失,才紧急制定相应标准。如果标准能够超前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就会减小。 (二)不法者道德素质低下 质量安全问题,宏观地说是整个民族素质问题,既包括生产者的素质,也包括消费者的素质。 如果消费者的素质高,能自行鉴别质量优劣,有维权意识、法制意识,能够及时监督举报不法生产 者,那么不法生产者生产的劣质产品就无立足之地。如果全民族的素质全面提高,那么生产企业的 产品质量也会随之提高,而素质不高的生产经营者则会失去生存环境。产品即人品,这句话的道理 就在于此。 (三)信息不对称 在诚信机制和法治环境尚不健全的社会大背景下,消费者很容易因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原因成为 弱势群体。这样就会给不法生产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政府职能交叉,监管手段匮乏 职能交叉导致职责不清,职责不清导致责任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导致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监管 出现薄弱环节或空缺环节,这样就使违法生产经营者有了生存的缝隙。上海市政府完全明确由质量 技术监督一个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问题就追究一个部门的责任,这样就避免了“十个 婆婆管不好一顿饭”的现象。上海市的这种做法值得思考和借鉴。 另外,食品质量安全并非是一个单一问题,它具有系统性,由许多要素构成,因此不能人为地 将其分解,而忽略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影响。这就要求监管也要有系统性,不能强行分解监管 过程和环节,否则,势必造成薄弱环节的出现。 (五)地方保护主义影响 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经济发展,或者干脆就是为了地方官员的“政绩”,目光短浅,无原则 地保护不法生产者。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一些地方政策,弱化监管部门职能,甚至使其无所作为 。比如,有的地方政府规定,监管部门到任何企业行使职责,必须要经由当地党委、政府准许,否 则其职责便难以行使。 上述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就难以根除。 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难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标准是核心 标准就是规范的尺度。生产者以标准生产,监管者以标准监管,消费者以标准意识消费,那么 食品安全水平就会提高。这就要求标准工作者应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以超前的意识和科学的态度 认真对待标准问题,努力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二)自律是根本 企业及生产者自律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企业树立自律意识、建立自律机制、完善 自律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食品安全现状。要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政府应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使企业接受科学的管理理论,提高质量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三)法制是关键 没有健全的法制,就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管。现在最迫切的问题是,要重新审视现有的与食品质 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并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完善。在法 制建设中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尽可能消除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同时要建立协 调机制,以保证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 (四)监管是保障 利益最大化是每个生产经营者的最终目的,而不当逐利是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逐利 心态往往突破自律底线,使生产经营者产生冒险心理。在此情况下,只有加强外在的监管力度,才 能遏制不当逐利的动机。自动控制理论告诉我们,在一个封闭环境控制系统中,反馈控制如果发挥 作用,则这个系统就是一个十分稳定的系统。以产品质量信用体系为基础的长效监管机制就是最有 效的反馈控制。 同时,监管手段和方法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针对市场信息不 对称的缺陷,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向全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消费。应该加强信息化 建设,利用政府信息技术优势,收集企业相关信息,对企业进行数字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